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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
结婚证办理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然后去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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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申请结婚登记或者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二、结婚登记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各填写《婚姻登记申请声明书》。三、双方必须亲自在《婚姻登记申请声明书》中的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在婚姻登记员面前。4、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如果是农村房屋的买卖,买方为非本村村民的,一般买卖合同无效,村委会出具的房屋过户证明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同村村民间买卖农村房屋,村委会的证明有相应的证明力,稳妥起见,应及时办理权利人变更手续 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明 xx是鹿乡镇红土村村民,在我村集体所有土地上拥有居住房屋,与xx房屋交易属实,房屋产权归xx私人所有,没有办理过房屋产权登记,无争议。 特此证明! 村委会主任(签字):红土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3张3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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