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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的抚养费怎么给要根据情况确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
不直接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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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城镇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农村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乡(镇)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四条规定,(三)非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若还不清楚可以直接咨询你所在地的区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计生局。
一、律师收费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二、各地的律师收费标准都不一样,由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三、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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