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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1、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在2004年1月1日以后拆迁。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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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城镇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二)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 (三)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四)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 (五)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六)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只准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1、济宁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户口在城内,且没有自己的房子、申请人单身的话,必须在35周岁以上、结婚的话,要符合晚婚晚育年龄。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济宁经济适用房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济宁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1、经济适用房产是可以继承的,继承方法如下:房屋权利人死亡后,继承人均为申请家庭成员的,可申请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房屋已经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人中部分或全部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的,可按规定向政府缴纳该经济适用住房应缴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继承人可主张分割经适房按照规定回购所得价款,亦可等到房屋符合上市交易条件时,办理权属登记。而对于保障房上市交易,成都市有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第一次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满5年的,购房者可申请完善产权上市交易,增值收益的60%要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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