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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人民法院的司法说明,嫁妆女性如果不把户籍从原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可以享受本村的土地权益。林地户承包中,承包方继承人要求在承包期内继...
出嫁女可以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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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后的婚嫁女,嫁入地向其分配了承包地的,嫁出地村组可依法收回其承包地,并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嫁入地村组应依法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嫁入地未向其分配了承包地的,外嫁女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嫁出地村组应依法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是不是集体成员,并不单独以户口为依据,从实际来看,区分情况处理较妥。①出嫁的妇女不愿将户口迁入常年生活所在地(一般是出嫁到生活环境好的城镇周围,不以土地为生活来源),即出嫁妇女户口未迁出;若其在出嫁后居住地未分得土地,当然不能剥夺其土地承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②嫁入的妇女户口未迁入(一般是跨省、市因为种种原因户口未迁入)。而且都是十多年前就已经出嫁或嫁入,她们是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由于种种原因,在农村不可能就此事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是否应享有该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若其本人要求承包土地,相应地可考虑其原居住地是不是已经核减了其承包土地。
依据最最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外嫁女没有将户口迁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就可以享有本村的土地权益。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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