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法院判刑后的罚款,应该是财产刑之一的罚金。罚金的缴纳方式是法院开一个罚金的票据,然后你拿着该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都可以去交的,银行会...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级人民法院以罚金没有缴清就不予以减刑的做法是错误的,应当予以纠正,理由如下:第一、从刑法规定的减刑条件看。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重大贡献的。”从刑法关于减刑条件的规定可以看出,减刑是以执行期间的实际表现为前提的,对于法律规定有“应当减刑”的情形,则执行机关的提请减刑和人民法院的裁定减刑是其应当履行的职责,所承担的义务。刑法没有把不缴纳罚金作为不得减刑的限制性条件。所以,人民法院不应当以罪犯不缴纳罚金作为不得减刑的前提条件。
是的一种刑事处罚,是对犯罪分子的经济惩诫,表明犯罪是需要付出经济成本的。对于是否判处罚金,一般来说,的案件需要判处罚金,而且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的数额。罚金需要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对于拒绝缴纳罚金的,必须在刑期以及执行方式上有所体现,比如说本来可以判处的,拒缴罚金的话就判处实刑了。不交罚金的,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对减刑、等也是有限制的。
对于人民法院判决罚金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具体情况国,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1人已浏览
460人已浏览
349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