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设立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然后由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质押财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
不能。质权只适用于动产或者以下这些权利,对不动产不能设立质权。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不能对不动产设立质权。可以设立质权的是动产和以下这些权利: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7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400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