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情况是不得超过三十日,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六十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
1、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要扣车的,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验,检验完毕,如果对方没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取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建议及时与交警部门沟通。
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查鉴定,交警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三天内委托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20天。超过20天的,需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天。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