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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 1、行政作为类案件案由的结构为:管理范围+具体行政行为种类。 2、不作为类案...
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规定,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案由的结构应当具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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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的结构是:管理范围+具体的行政行为类型。以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为例,案由应当确定为治安行政处罚。治安是公安行政范围下的具体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类型,不需要以具体的处罚形式拘留。以海关没收走私物品为例,案由应确定为海关行政处罚。海关管理范围比较窄,不需要分解,可以直接把海关作为第一要素。
行政案件的原因分为:类似案件、不类似案件、行政赔偿案件。确定方法如下:(1)。确定作为类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方法的基本方法是划分案件类别,以行政管理范围为类,以具体行政行为类别为别。结构应具备以下两个要素:1、行政管理范围。行政范围是指行政主体代表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领域。将行政案件初步分为公安、工商、税案件初步分为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纠纷。2、具体的行政行为类型。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具体行政行为的类型或性质,作为案由的第二要素。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如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拘留等,不以构成要素出现,而是以行政处罚代替。基于以上两个要素,行政作为案件的结构是:管理范围和具体的行政行为类型。(二)原则上,不作为因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不作为案件原则上仍然适用上述两种构成要素的结构,但也要体现此类案件的特点。确定方法是:以诉讼为此类案件原因的第一要素;以行政主体的类别为第二要素,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海关等;以不履行特定行政职责或义务为第三要素。以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法定职责为例,案由确定为起诉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法定职责。履行……法定职责中要求履行的职责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如诉XX(行政主体)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诉XX(行政主体)不履行行政合同义务、诉XX(房屋管理机关等)不履行登记法定职责等。(3)行政赔偿案件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分为两种情况,即一起提起行政赔偿和单独提起行政赔偿。对于一起提起的行政赔偿案件,可以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案件案由后加上行政赔偿一词。如工商行政登记及行政赔偿;起诉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的法定职责和行政赔偿。对于单独提起行政赔偿的案件,案由的确定方法是:行政范围行政赔偿。以税务人员在执法中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为例,如税务行政赔偿。
行政诉讼案由的规定具体如下:一、行政诉讼案由的分类。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将案由分为三大类,即:作为类、不作为类及行政赔偿类。二、行政诉讼案由的结构。 (1)作为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作为类案件的案由确定方法为:行政管理范围+具体行政行为种类。具体对管理范围而言,是否分解,应当结合案件实际,以表述简洁、清楚为原则;对具体行政行为而言,以种类的形式出现,而不出现其具体表现形式。 (2)不作为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确定方法为:诉+行政主体类别+不履行特定职责或义务。 (3)行政赔偿类案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行政赔偿类案件的案由确定方法为: 1、一并提起行政赔偿的,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案件案由后面加“及行政赔偿”即可; 2、单独提起行政赔偿,的案由结构为:行政管理范围+行政赔偿。三、行政诉讼案由适用范围和确定时间:在立案审查阶段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起诉确定初步案由。在审理阶段,如果发现初步确定的案由不准确时,应当根据审理后确定的法律关系性质来确定结案案由。因此,本规定既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也适用于审理阶段,但法律文书和卷宗封面等均应以结案案由为准。难以确定案由情况的处理当出现行政管理范围和具体行政行为种类难以界定、案由难以确定的情况时,可以作为例外情况酌情确定案由。如起诉乡镇人民政府的一些越权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案件,就很难确定管理范围,也很难确定其行政行为的种类,这时,可以用“乡(镇)政府行政处理”、“诉乡(镇)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行政义务”等作为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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