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机搜索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 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持有C1驾驶证,在实习期内被记分但没有达到12分的,不会延长实习期。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第69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已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68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驾驶证实习期扣分规定:可以扣1-11分:先交纳罚款,到下一个记分周期后驾驶证自动恢复到12分;扣满12分:注销实习期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需要重新去驾校报名,通过四个科目的考试,重新考取驾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998人已浏览
1,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