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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要撤诉的,可以在宣判之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原告申请撤诉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许,如果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过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
原告要撤诉的,可以在宣判之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原告申请撤诉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许,如果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过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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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要撤诉的,可以在宣判之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原告申请撤诉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许,如果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过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对过去的犯罪行为,在法定期限内起诉和追究刑事责任的叫追诉。超过法定期限的,不再追诉。但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在法律实务中,办案机关不起诉一般分三种情形。 第一,法定不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其适用条件为:(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酌定不起诉。 由《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三,存疑不起诉 由《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但是不起诉后,一旦办案机关发现有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一样可以刑事立案。
原告撤诉后再起诉,开庭后原告仍然可以再次撤诉。r《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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