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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要件有: 1、合同当事人双方以上,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3、合同的成立经过要约和承诺两...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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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从事国际服务贸易,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从事对外工程承包或者对外劳务合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机构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登记的除外。注册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验放手续。从事国际服务贸易,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工程承包或者对外劳务合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资质。国务院规定了具体的办法。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有贸易管理。实行国有贸易管理的货物进出口业务只能由授权企业经营;但国家允许部分国有贸易管理的货物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实行国有贸易管理的货物和授权经营企业目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和公布。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主要由约首、正文和约尾三部分组成。合同的名称、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签订双方的名称、地址和合同序言等。文本是合同的主要部分,包括各种交易条件和相关条款,如商品名称、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单价和总值、交货期限、交货地点、支付、保险、商品检验、仲裁、不可抗力等。另外,根据情况需要,可增加规定:保值条款、价格调整条款、溢短装条款、合同法律使用条款等。合同结束是合同的结束部分,包括合同的份数、附件、使用文字及其效力、合同的生效日期和双方的签字等。以下是国际贸易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1。货物质量规格条款2。货物数量条款3。货物包装条款4。货物价格条款5。货物装运条款6。货物保险条款7。货物支付条款8。货物检验条款9。不可抗力条款10。仲裁条款11。法律适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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