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成立共同犯罪,或者在2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因而构成共同犯罪...
1、煽动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发挥的作用处罚。教唆犯和被教唆犯成立共同犯罪,或者故意教唆他人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的,教唆犯应明确作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进行处罚。教唆犯与被教唆人建立共同犯罪,或者两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的,应当区分教唆犯的作用:发挥主要作用的,认定为主犯;起次要作用,认定为从犯(也可能成立威胁从犯)。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是因为选择不满18周岁的人作为教唆对象不仅表明行为人的不可能性严重,而且表明教唆本身具有很大的腐蚀性和严重的危害性,应当从重处罚。此外,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也是上述规定的政策原因。3、如果教唆人不犯教唆罪,教唆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被称为教唆未遂。
教唆犯是指通过说服、引诱、引导、鼓励、收购、威胁等方式,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使其按照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了教唆犯的以下三个处罚原则: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进行处罚。如果教唆犯与被教唆人共同犯罪,或者在两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教唆犯应当分清作用并予以处罚:起主要作用的,认定为主犯;第二个作用,认定为从犯(也有可能成立胁从犯)。教唆不满18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传统主流观点坚持认为,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规定应当根据教唆犯的成立条件和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来理解。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教唆未遂。
一、教唆犯的处罚应遵循哪些原则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如何理解教唆犯量刑1、第一款是关于对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处罚原则和从重处罚情节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在罪犯分类中称“教唆犯”。根据本款的规定,对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是指教唆犯罪的人教唆的方法、手段、教唆的程度,对完成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即在实行所教唆的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由于教唆犯教唆的方法、手段及教唆的程度不同,对完成所教唆的犯罪所起的作用不同,其行为的危害程度也不同,因此,规定“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起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罚。由于未成年人经历少,思想尚未成熟,容易被教唆,其教唆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规定对“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2、第二款是关于对教唆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谓“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教唆犯的教唆,对被教唆人没有起到促成犯意,实施犯罪的作用,被教唆人既没有实施教唆犯教唆的犯罪,也没有实施其他犯罪,其教唆行为没有造成直接的犯罪结果;二是被教唆人没有犯所教唆的罪,而犯了其他罪。不论哪一种情况,都是教唆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由于被教唆人没有实施所教唆的罪,教唆犯的教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要小,因此,本款规定对于上述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规定“可以”,是因为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实际情况复杂,对于教唆犯不能一律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从轻或减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6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8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