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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单位接收稽核通知–准备材料–去稽核处审查-没问题–完成;(有问题–限期改正–提交资料–补缴保险–完成。)社保稽核流程比较简单,一般...
以下是关于社会保险稽核问题的回答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是指负责单位是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他们依据有关法律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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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者内容不同。刑事裁定书是就案件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书面结论,刑事判决书是就案件实体问题做出的书面结论; (2)使用方法不同。刑事裁定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和结案时都可以使用,一个刑事案件可以有一个以上生效的刑事裁定。刑事判决书只能在案件结案时使用,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生效的判决书; (3)上诉期限不同。刑事裁定书中规定上诉期限为5天,刑事判决书则10天。一审判决准许上诉,一审裁定有的可以上诉,有的不准上诉。
【如何应对社保稽核】 一、接到通知,首先准备好需要材料(稽核处审查说没问题,该次审查结束); 二、稽核处审查问题主要分两种,第一种材料有问题,第二种材料没问题,社保基数有问题。以下介绍应对办法: 材料有问题:1、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和电子版表格有冲突,如:财务上记录A工资为3000元,加班费500元,而电子版上工资显示3000元,则不能通过,应该改为3500元,因为加班费也是以工资的形式发放的。 2、单位工资人数与社保缴纳人数不同。社保提供的资料如何获取?在大厅找社保工作人员拷取,需要带公司社会保险登记证,稽核处会告诉你拷取什么资料,一般是职工缴费基数采集表和变基数月的月报明细。单位工资人数如何与社保缴纳人数比较呢?单位工资人数按稽核最末月人数统计,社保缴纳人数按单位申报人数统计。这里有个误区,即工资发放月与财务记账月差一个月,2月份的工资,3月份才能做账。而社保稽核到16年3月,企业申报是16年4月。这里有月份差异,我第一次接触稽核就特别纠结这个,来回来去差了2个月。但有了一次经验后就明白了,管他几个月呢,人数和月份没关系,只要把最后一个月发工资人数与企业申报人数相比较即可。交叉的人员不用管,其他人员何时入职、何时离职、何原因没上社保写清楚就可以了。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九条规定,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稽核内容包括:(一)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二)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四)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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