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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应交所得税公式

2021-10-25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计算:所得税=收入总额x税务核定固定比例x所得税税率。适用税率问题: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在3万元(包括)以内的适用额为18%,3万元至10万元(包括)的适用额为27%,10万元以上的适用额为33%。

相关法规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计算公式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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