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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所谓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在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过错方应对无错过方的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给予物质赔偿的法律制度。...
概念:所谓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在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过错方应对无错过方的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给予物质赔偿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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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二、条件《》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构成要件1、行为的发生。夫妻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侵权行为。笔者认为,以上四种情形过于狭窄。应将赌博、吸毒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2、行为人存有过错。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即该违法行为是导致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如果不具备该要件,夫妻之间没有被判离婚,也就不存在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概念:所谓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在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过错方应对无错过方的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给予物质赔偿的法律制度。
1、损害赔偿的情形: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3、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4、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5、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7、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8、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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