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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犯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
所谓减刑,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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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最新减刑标准规定最多减原刑罚的一半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适用减刑需把握以下条件: 1、适用减刑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法所规定的5种主刑中,除了死刑以外的其他种主刑都可以适用减刑。 2、适用减刑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只要在刑罚执行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可以适用减刑。具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就应当适用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有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刑法中关于假释的规定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犯罪分子被假释的,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减刑、假释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制度。减刑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变更原判刑种或者减少原判刑期的行为。假释:指提前释放犯罪分子的刑罚执行制度。那么减刑假释的最新规定是什么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将于2017年1月1日生效,其中比较重要的内容如下:第三条规定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认罪悔改;(二)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造;(三)积极参与思想、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四)积极参与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对于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与、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犯罪等。,不积极返还赃物,协助追回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在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意图减刑、假释的,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申诉权应当受到保护,其正当申诉不得不分析为不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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