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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小类不同是不算侵权的,对于商标的类别其中分为了大中小三个类别,对于小类就是有六位数的号码,在同一个大类当中可以选择不同的中小类,所以在同...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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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上的近似也即两商标给消费者的视觉感受是相近似的。商标是由不同的要素诸如文字、图形、颜色等构成,或者由各要素组合而成,这些不同的要素或者要素的组合首先肯定会给消费者带来视觉上的感受,留下一定的视觉印象。商标外观近似主要有几种情形:一是商标的整体构图近似。如一图形商标为一间屋顶左方有烟囱的房子,该烟囱并未有烟雾冒出,而另一商标的图形是相同的房子,但烟囱位于屋顶的偏左方向,且有烟雾飘出。在这一商标中,房子由于占有整个图形最大的比例而更容引起消费者的关注,并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视觉印象。相对而言对烟囱和烟雾的印象并不太深刻,如果不特别留意的话,很可能会误认为是同一个商标。二是色彩或者是排列方式近似。如某商标是由两下一上三个相同的英文字母Q组成的三角形图案,且颜色分别为红绿蓝,而另一商标是由两上一下三个相同的英文字母Q组成的倒三角图案,颜色相应地分别为橙绿蓝,就可能会因为色彩相似或者排列方式近似而构成商标类似。三是文字外观近似的商标。如“佘”和“余”,非常相似;还有一些文字,如果单纯用标准楷书或者其他工整的字体书写一般情况下并不会产生混淆,但如果采用草书、行草等字体书写,就很难区分,可能产生混淆,此时若把这样书写的文字作为商标使用,就应构成商标类似。如“演”字的草书字体和“滨”字就非常近似。四是不同国家的文字,读音或者含义并不相同,但是外形却非常近似,容易产生混淆。如中文和日文中有很多的字意义不同,但是外观却非常相似甚至是完全相同。此外,单纯由汉语拼音构成的商标,其拼写可能与某一个外文单词相同或者相似,如果该外文单词也注册为商标的话,则二者构成外观上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商标近似但是不同类别不算侵权。商标类别不同一般不构成侵权,商标法当中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是在同一商品或者相同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标,如果两家企业所做的产品没有任何的可比性,就算是商标类似也很难认定构成商标侵权。【相关延伸】问:哪些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在同一小类使用是否侵权,小类目统称类似群组,也就是说类似群组里的商品,都属于近似商品,只要A公司已经注册了2501,那么你再去注册2501的其他项目,是不能注册成功的,除非2501里还分更小的“部分”那么他没申请的部分,你还是可以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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