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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地就医的门诊和住院报销人员需出示费用的收据和清单,处方底方,明细表,医保手册,疾病诊断证明书(尽量详细,以免因诊断不全而发生拒付)。同...
1、按当地医保规定,到异地看病人员应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就医结束后,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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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地报销(转诊省内)。 首先电话咨询社保局新农合的具体报销政策,在经过本地医院开具转诊书后到当地的社保局备案。接着在上级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后,在出院时可以直接获得报销补贴。 2、异地报销(转诊省外)。 假设省外就医的起付线为2000元,补偿比例为35%~65%,但考虑各地的报销政策不一致,那么全部算下来,实际的补偿比例可能会更低。要提醒大家的是,转诊证明并不是那么容易开的,开具的条件通常是当地没有治疗这个疾病的设备,所以从县城转诊到上级医院会很容易。但若是从省会城市医院转诊到北京就非常困难了。 3、异地报销(非转诊)。 考虑到转诊有诸多的限制,所以很多人都在没有转诊的情况下自行去其他城市就医。那么按照上述老方这个例子,若不考虑转诊,那么实际报销比例可能连35%都没有,报销比例只会在0%~35%之间。 若是用职工医保一档来计算,假设在深圳,报销比例为90%,在未办理转诊而异地就医的情况下,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要先行垫付现金,再根据有关单据和资料向社保机构申请报销,报销比例将会降低30个百分点。而未办理转诊前往常住内地就医的,在深圳市市外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用医保卡直接记账,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所以,异地就医住院报销比例为60%~80%之间,不过报销一定要符合报销范围。
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是由个人先行垫付,等到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参保职工的医药费报销需要准备以下资料:个人医疗保险就诊证;本市二甲以上医院批准件(转诊转院单);由就诊医院盖章的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以及出院小结;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报销人员有效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然后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或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经审核,符合条件则报销相关医疗费用。需说明一点部分省份已经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参保人可以直接出院结算,跨省异地就医正在试点。 异地就医,关乎到我们身边的每个人,只有真的了解,才能更好地运用和享受它。政策都有差异,大家可以在当地社保局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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