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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规定一人公司的全称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该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有可能是法人。一人公司股东原则上不需要承担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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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说来,公司设立登记时,已登记的事项发生变化,都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公司的名称、柱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类型股东等发生变化以及公司因合并或分立尔存续时应当到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弹弓所得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只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即可。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也应将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交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优点: 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意味着分公司行为代表着总公司,也意味着分公司所引发的各种责任将由总公司来承担,而一般设立分公司的企业规模都比较大,从责任承担的角度上来说显然更为保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和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利益。 2、因为分公司不具备单独法人资格,与总公司的关系就像人的手和脚一样,共用一个大脑,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像是母亲和儿子一样。从管理和控制的的角度看,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更为直接有效,决策执行更为迅速,而且总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设置分公司的权限。 缺点: 1、分公司不具有独立资格,将导致不具有独立的诉权,对于像中国四大银行,各商业银行,移动通信等这些巨头来说,每天可能产生的纷争多如牛毛,如果诉权都由总公司来行使,将导致这些总公司的管理直接陷入瘫痪,因此我国的民诉法规定部分分公司是可以代表公司行使诉权的。 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人格,将导致公司在开展部分业务活动时,需要总公司的明确授权,如招投标、数额较大的或非常重要的契约等。 因此,分公司制度与子公司制度各有优劣,在于公司的选择,法律在规定此制度时也充分体现了民商法的自由性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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