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信息刊物应妥善保管,定期装订立卷并移交档案部门。编辑刊物依据的信息原件,要由信息编辑人员定时销毁。...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要把向院报送信息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履行责任,长抓不懈,积极负责地向院报送信息,以保证院领导机关统揽全局,进行正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政务信息收集的主要内容是:1、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重大决策的情况;2、中央领导关心的热点问题,包括世界科技前沿、发展态势和动向等;3、贯彻落实党组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4、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各省市的主要领导、院领导视察各单位的情况、重要指示和讲话;5、我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改革与发展经验和成就等;6、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组织的重大活动,包括大型会议、重要学术活动动、与会主要领导及讲话要点等;7、重要科研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重大科研成果;8、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重要进展与成绩;9、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在改革与科技创新中涌现的优秀人物、事迹等;10、院地合作、共建情况;11、院属各单位改革与发展中存在问题,各单位领导、不同层次人员对院改革的意见和建设等;12、重要的突发性事件与敏感问题;13、院政务信息部门布置的其他信息收集任务或调研任务。
各分院办公室(或相应部门)对本地区各单位的信息工作负有管理、协调、综合的功能,要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并负责开展本分院所在地区院属单位综合性政务信息工作。
对违反本规定者,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1、院办公厅对长期不报信息、迟报、漏报重大信息的单位要进行检查,督促其作出改进,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2、发生重大信息迟报、漏报问题的单位将被取消年终评比政务信息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资格;3、各单位对信息员要严格要求,对不称职的信息员要及时更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3人已浏览
2,762人已浏览
429人已浏览
9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