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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信访人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
1、对信访答复的内容不服,只能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 2、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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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通过网站提交信访复查申请。信访机关将对复查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处理。信访部门将不再接待越级走访,但通过网络、邮件等形式进行信访则不受限制。越级上访是信访人跨越本级向上一级机关提出来访事项: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来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对处理意见不服,未提出复查请求而到上级机关走访。
1、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2、对信访答复的内容不服,只能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 3、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三十五条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所以不可以转入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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