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公司法》赋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定程度的知情权,包括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三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股东查阅亏记账簿的方式有: 1、...
按照新《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股东的知情权是分两个层次的: 第一个层次是股东对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的知情权,这种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有权查阅股东名册。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根据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9人已浏览
79人已浏览
74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