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管理措施

2024-12-09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在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其主要表现如下: 1. 部分单位截留应退未退保证金。有些公安机关将应退单位缴纳的保证金未按时退还,而是作为“暂存款”挂账;有些公安机关将财政拨给退当事人的保证金,只退还一部分,其余部分则用于自身周转。 2. 部分单位挪用保证金。有些公安局将取保候审保证金用于垫付本单位经费支出,或者将其纳入单位经费统一使用。 3. 保证金结转退付手续不及时。有些经侦大队将收取的当事人保证金,长期不办理退还或转为罚没收入处理,而是用于自己单位的资金周转。 4. 保证金转罚没收入程序不合规。有些公安机关将当年收取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年终以同样理由一次性将其全部转为罚没收入。 我们认为: 1. 各级公安机关应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执行,根据“罚收分离”的原则,将其办案部门与保证金的管理部门分开。对收取的保证金应由指定的银行开设专户管理,以避免截留、坐支、挪用保证金的现象发生。 2. 上级主管部门应重视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办理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的内部审核、监督和制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经常性地对所属各县市特别是基层单位收取的取保候审保证金进行监督检查,以规范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 3. 各级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应加大取保候审保证金监督力度,对其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审计监督与检查。对不按国家规定执行、擅自截留、挪用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单位应依法依规进行重罚。同时,依法将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