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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根据《工伤赔偿标准》九级工伤可获得如下赔偿: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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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x负伤前的本人月工资; 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3个月的上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停工留薪期内,每天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20元/天); 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还有外省市就医交通、食宿费(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150元/天); 5、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6、劳动能力鉴定费; 7、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8、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劳动能力鉴定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他。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为数据不同,结果不一样。我给你列出全部项目。1、医疗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的70%的标准补助,计算周期为住院期间;3、交通费、食宿费;4、九级伤残如果需要辅助器械的,还可以要求赔偿“辅助器具费”。不需要的话,没有此项赔偿;5、停工留薪,这个计算期间一般从工伤发生时到伤残等级确定之日,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此期间按原工资待遇支付;6、需要护理的,就是说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要求“护理费”,九级的话,应该只需要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这个护理费可以按当地护工的收入水平计算。 (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的为8个月本人工资(或者当地人均收入,哪个高你就算哪个)8、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分别计算10个月和12个月,这个计算和伤残金一样。如果保留劳动关系的,则没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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