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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为家庭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生活资料,正是因为它的重要性,才引发了这样或那样的种种矛盾和纠纷,当夫妻离婚或者家庭成员分家独立时,势必就要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明确规定起诉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但“分家析产”的诉请并不明确。 1、因此对此类诉请应当一是要求原告明确诉请。在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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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起诉状 原告:______性别:__年龄:__民族:__职务: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电话:被告:______性别:__年龄:__民族:__职务: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电话:被告:______性别:__年龄:__民族:__职务: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电话: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达成的分家协议无效; 2、依法分割家庭共同财产(包括房子、存款和其他财产)价值______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二被告系亲兄弟,自____年__月父母双双亡故之后,原告与二被告就一直共同生活,共同劳动。期间,双方共同购置了______等财产。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原告:彭xx,女,汉族,1949年7月2日出生,退休教师,住xxx号。 原告:苏xx,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同上。 原告:苏xx,女,汉族,1980年7月10日生,住址同上。 原告:苏xx,女,汉族,1981年11月20日生,住址同上。 被告:苏xx,女,汉族,1979年1月22日生,住xxx号。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所有的xx20号面积为120平方米xx房屋;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彭xx系被告之母,原告苏xx系被告之父,原告苏xx及苏xx系被告之妹。原告苏xx为城镇户口,年,彭xx民办教师转正,户籍性质转为非农业户口。原告苏xx及苏xx和被告苏xx共一户,系农业户口。2002年1月2日,被告以户主的身份在原告苏xx、苏xx及被告共有的基地上申请建房,当时在册人口有原告苏xx及苏xx及被告三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在四原告共同出资下,于2002年9月15日,建成面积为120平方米的房屋14间,原告及被告共同迁入新居。同年10月,原告因与被告不和,被告将原告逐出家门,致使原告搬回老。 原告认为,诉争房虽以被告名义办理建房证,但系原告共同出资,系家庭共有财产,原被告共同共有。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原告要求分割共同所有的诉争14间房屋。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家庭分家析产纠纷解析-110ask.com 落户=同住? 案例周老太住的是老公房,她打算把房子的使用权卖了,但她的孙女不答应。孙女并不跟周老太住在一起,但她的户口却落在周老太这里。孙女认为,只要有户口在,她就算是房屋同住人,卖不卖“使用权”,要决定,她也有“一票”。为了这件事,祖孙俩闹得不可开交。 分析刘律师说,在这类纠纷中,不少当事人都会把“落户”等同于“同住”,其实,这完全是两码事。依照本市公有住房出售暂行规定,只有同住人才有权利参与房屋的处置,周老太孙女的户口虽在,但事实上并不住在一起,她就没有权利干预房屋的处置。 打理=共有? 案例张女士跟李先生闹离婚,房产又是一道绕不过的坎。张、李二人共同经营着一个店铺,这个店铺是李先生在婚前购置的,那时候,他正在跟张女士谈恋爱,张女士虽然没有为店铺投资花钱,但几年当中,她一直在参与打理店铺,花了不少心血。张女士认为,店铺已是共有财产,要离婚,就有她一份。 分析依照新的婚姻法,如果离婚,婚前财产是谁购置的,那财产就该归谁所有。但刘律师认为,法律的规定是刚性的,但针对这个案件,也不排除双方当事人在房产分割上的“有情操作”。 继承=占有? 案例王先生去世了,在他留下的房子里,他的母亲王老太、妻子、儿子同住,房产就由这3个人继承。没过多久,王老太也去世了,王先生的两个姐姐要求分割遗产,包括王先生留下的房产。 王先生的妻子想不通:这房产是她丈夫挣来的,而且,丈夫去世后,她还请婆婆留在家里,尽到赡养义务,丈夫、婆婆都不在了,别人凭什么来占有财产? 分析依照继承法,王先生的母亲、妻子、儿子都是第一继承人,王先生的身后财产应当由他们共同继承。王老太去世后,她的儿女们也就成了第一继承人,因此,王老太两个女儿的财产继承要求是合法的,合法继承并不是无理占有。不过,两个姐妹的财产要求,最好是跟王先生的妻子协商解决——不过分的合法要求比较容易被接受,而且,这样做也不至于伤了大家的感情。一、服务项目包括:1、律师陪购商品房服务;2、律师陪购二手房服务;二、服务办理程序:1、网站会员在法法律论坛登记委托,请准确、真实填写委托的相关资料或直接电话预约;2、律师根据"网上委托"或电话预约及时与客户沟通并安排工作日程;3、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和授权委托书,交纳相应服务费,享受相应法律服务。三、律师陪购商品房服务具体内容:(一)预售商品房1、针对性提供购房知识及房地产专业法律咨询;2、审查开发商售楼资质、信用;3、陪同看房、审阅售楼资料4、对拟购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状况进行调查5、审查、修改、补充购房认购书6、审查、修改、补充购房合同7、代理购房者与房产商(或者出售人)谈判、签订购房合同8、为购房合同提供律师见证服务9、代办购房登记、产权登记手续10、代办个人住房、商业用房贷款手续11、代办房屋验收交接手续12、起草、审查、修改装饰装修合同13、起草、审核装饰装修项目清单及购买相关材料清单14、代理各类购房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15、代理购房后各类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二)二手房买卖1、提供购房法律咨询2、对拟购房产的权利人及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状况进行前期调查3、审查、修改、补充购房意向书、居间合同、定金合同、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提供律师见证4、代办产权过户登记手续<5、代办个人住房、商业用房按揭贷款或转按揭贷款手续6、购房资金监管7、代办水、电、煤、有线、宽带、电话过户或开通、落户等手续8、起草、审查、修改装饰装修合同9、起草、审核装饰装修项目清单及购买相关材料清单四、收费标准:一、购房全程法律服务:1、一手房购房全程法律服务0.4—1%,但不低于3000元拆迁安置房全程陪购0.5-1%但不低于3500元2、二手房购房全程法律服务 0.5—1%,但不低4000元3、预售商品房转让全程法律服务0.5—1%,但不低于3000元二、购房单项法律服务:1、对拟购房产进行前期调查、签约、法律咨询 1000-2000元2、代办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500--1000元3、代办个人住房、商业用房按揭贷款或转按揭贷款手500-1000元4、购房资金监管 3000-10000元5、代办水、电、煤、有线、宽带、电话过户或开通、落户等手续 200-500元6、起草、审查、修改定金、买卖合同 500-1000元7、起草、审核装饰装修项目清单及购买相关材料清单 500-1000元8、签订购房合同专项法律事务 1500-5000元9、律师见证 1000-5000元10、代理诉讼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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