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通肇事致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并按照造成是损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
如果车主没有过错,一般是由实际使用者赔偿。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以事故责任书为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 (2)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3万元至6万元之间的。 2、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恶劣”,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2人死亡。 (2)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6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 3、具有下列情节之 一,并符合上述“1”或“2”的规定,按照“1”或“2”的规定从重处罚: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2)酒后驾车的。 (3)非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 (4)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5)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6)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而其中又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紧密相关。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严格的认定条件的,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需要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节轻微、无人员伤亡、负次要或者次要以下责任、无重大财产损失的,是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那就不能被认定具有“肇事后逃逸”情形。其次,肇事逃逸的主观目的必须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肇事方没有此目的,也是不能认定具有“肇事逃逸情节的”。当然,何为“逃避法律责任”,表现上有多种形式,法律上也有多种认定,具体认定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才能得出。 自首是一种量刑情节,是一种认罪态度的体现,事故发生后有自首情节,没有逃逸行为的有可能会征得对方的谅解,减轻民事上的赔偿责任,在刑事中也可以作为减轻量刑的参考,从而增加被判缓刑的可能性,但具体能否减轻责任,还是需要结合事故的综合情况而定。 事故是在河南-郑州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具体是什么时间死的,当场死亡?住院死亡?出院后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肇事者,要追究刑事责任。1、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2)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3万元至6万元之间的。2、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恶劣”,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1)造成2人死亡。(2)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6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3、具有下列情节之一,并符合上述“1”或“2”的规定,按照“1”或“2”的规定从重处罚:(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2)酒后驾车的。(3)非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4)驾驶无牌照车辆的。(5)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6)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2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