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丢失档案的应对措施

2024-11-08
首先,请对您的个人情况做出审慎评估,确定您是否需要立即使用档案。如果您拥有充足的时间和方便的条件,您可以考虑亲自前往学校申请办理档案补办事宜。以下将为您提供详细的操作步骤: 当您发现档案遗失时,请先开具一份经过正规程序盖公章的档案遗失证明。然后,根据已开具的遗失证明,自行撰写一份档案补办申请,并携带至学校进行盖章及签字确认。建议您事先与校方进行充分沟通,以免徒劳往返,造成时间上的浪费。 接下来,您需依照学籍档案中的各项材料逐项进行补办。通常情况下,您只需补充上述关键性材料即可:如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单、政治面貌信息、体检报告、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以及奖惩材料等。待所有材料补齐后,提交给学校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学校将在档案袋外部加盖公章,并交由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登记录入,最后进行密封处理。 如果您因时间紧迫或个人原因无法亲自返回学校办理相关事宜,例如路途遥远等不便因素,您也可选择委托专业档案报到证服务机构代为办理。 档案补办事项是允许他人代理的,无需您亲自前往学校。同时,您也不必担忧繁琐的流程问题,只需委托他人代表您前往学校完成相关手续即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内容建设,建立符合流动人员职业发展特点的档案材料收集制度。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档案材料形成单位、流动人员之间应当加强协作,多方面收集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入选重大人才工程、获得重大奖项、重要社会兼职及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等相关材料。注重收集流动人员工作变动中形成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材料。加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联动,积极收集参加社会保险等相关信息材料。 流动人员及人事档案材料形成单位应当如实、规范填写相关材料,在材料形成1个月内主动向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移交。

相关法规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内容建设,建立符合流动人员职业发展特点的档案材料收集制度。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档案材料形成单位、流动人员之间应当加强协作,多方面收集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入选重大人才工程、获得重大奖项、重要社会兼职及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等相关材料。注重收集流动人员工作变动中形成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材料。加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联动,积极收集参加社会保险等相关信息材料。 流动人员及人事档案材料形成单位应当如实、规范填写相关材料,在材料形成1个月内主动向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移交。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