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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育险怎么办理

2022-07-21
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凡需享受产检、分娩等生育保险待遇的,由公司到市医保局进行生育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需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需有同意生育的审核意见及盖计生部门公章)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原件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证明的原件(需加盖医院公章); 3、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1张; 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一式一份; (温馨提示:若办理异地分娩需提供《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先请选择的异地定点医院在表上加盖医院公章及填写医院的等级) 5、在一张白纸上注明产检与准备分娩的一家生育定点医院、预产期、办理时的怀孕周数以及申请人的联系电话。 [温馨提示:1)选定本地产检与分娩的:生育定点医院只可选定为同一家医院。 2)选定异地分娩的:产检可选定本地的一家生育定点医院;分娩则可选定异地的一家生育定点医院,亦可产检与分娩选定异地的同一家生育定点医院。 3)确定就医医院后,一般不予更改。如确需更改,则需申请人的书面转院申请和原定点医院出具《同意转院》的申请(需加盖医院公章),并需申请人自费与原定点医院结清相关费用,由医院出具已结清所有费用的证明(需加盖医院公章),经上报市医保局审核后,才能重新办理新的定点医院就医确认,从重新确认之日起,才能享受相关的生育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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