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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8日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根据“两高”《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1.构成抢劫罪的,在四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在十一年至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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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成抢劫罪的,在四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在十一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3.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3)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构成残疾的,每增加一级,再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每增加一次抢劫犯罪行为的,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5)犯罪数额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量刑起点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数额每增加4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根据江苏省的标准,一万就构成数额巨大,该犯罪在十年以上量刑,建议尽快聘请律师介入.与你朋友会见,向办案人员了解案情,向你的朋友提供有针对性的具体的法律帮助,向办案人员提出相应的应该从轻或减轻或减轻处罚法律意见,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护你朋友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是这样规定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之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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