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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它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
对临时救助对象,根据其困难程度和不同情形,分别给予以下救助:(一)给予每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六倍以下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特别困难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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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救助的对象有三类:一是无依无靠、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主要包括孤儿、残疾人以及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且无子女的老人;二是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法定最低标准的人;三是有劳动能力、有收入来源,但由于意外的自然灾害或社会灾害,而使生活一时无法维持的人。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补助项目主要有六大项:灾害应急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过渡性生活救助、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补助内容: 灾害应急救助,用于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 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用于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 过渡性生活救助,用于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 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用于帮助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住房,帮助因灾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损坏住房。 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解决口粮和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农村大病救助对象: 1、重点优抚对象:包括乡镇复员军人、乡镇三级以上残疾军人、红军失散军人、苏区老干部、集中居住在县光荣院、县工疗站的优抚对象; 二、农村五保对象; 三、农村低保对象; 四、城市低保对象; 5、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贫困对象有其他特殊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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