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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
多少天来,承接的案子多来自遗嘱继承方面的,纠纷的焦点多出自于对我国遗嘱继承法律知识的欠缺、法定程序的理解失误。实际上,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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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制与法治概念法制(RlebyLaw),法律和制度。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其基本含义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国家都有法,但不一定有法制。法制在不同国家其内容和形式不同。在君主制国家,君主之言即为法;在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排除了奴隶制、封建制国家法制的专制性质,但资产阶级受阶级本性的局限,当有的法律规定不符合本阶级的利益时,就加以破坏,因此,不可能有真正的法制。只有彻底消灭剥削制度,实现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法制。法治(RleofLaw),是指在某一社会中,法律具有凌驾一切的地位。所谓‘凌驾一切’,指的是不单止任何人都必需遵守、甚至是管治机构的包括制订者和执行者本身亦需要,而法律本身亦被赋与一个非常崇高的地位,不能被轻慢。政府(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而这些法律本身是经过某一特定程序产生的。即,法律是社会最高的规则,没有任何人或机构可以凌驾法律。二、法制与法治的联系法制和法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不容混淆。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2、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
多少天来,承接的案子多来自遗嘱继承方面的,纠纷的焦点多出自于对我国遗嘱继承法律知识的欠缺、法定程序的理解失误。实际上,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务,并于遗嘱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面法律行为。遗嘱的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遗嘱的有效要件是: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人可以依法变更、撤消遗嘱。遗赠是遗嘱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其死后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单方面要式法律行为。遗赠抚养协议是由遗赠人与抚养人签订的,由遗赠人设立遗嘱,将自己的合法财产,指定在其死后转移给抚养人所有,而由抚养人承担遗嘱人生养死葬义务的协议。遗嘱继承是与法定继承相对而称的,是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制度。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均由被继承人生前做成的遗嘱确定。也可以称之为“指定继承”。遗嘱继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和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要件;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思; 3、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但是遗嘱继承人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承份额限制; 4、遗嘱继承在法律上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在允许遗嘱人以遗嘱形式处分自己身后财产的自由同时,限定了不能有悖常理、常伦!我国的《继承法》做了两种限制:1、遗嘱不得违背社会公德。2、必留份制度。是指:“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一、劳动关系概述 1、含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2、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现实劳动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是特定的劳动方是用人单位的成员 3、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主体:用人单位(法人);劳动者;工会客体:主体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事物内容:劳动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劳动者权利:平等就业和职业选择权;取得报酬权;休息休假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利;享受社保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其他劳动者义务:按质、按量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等。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守国家和企业的秘密。用人单位权利:依法选拔、录用、调动和辞退员工;决定企业的机构设置;依法任免企业的管理人员;依法制定工资、报酬和福利方案;依法奖惩职工。用人单位义务:依法录用、分配、安排职工的工作;保障工会和职代会行使其职权;按职工的劳动质量和数量支付劳动报酬;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文化和业务的教育、培训;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 4、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类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工会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以上就是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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