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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年新犯的危险驾驶罪判处的拘役合并执行时被吸收了...
死缓与有期徒刑缓刑是不一样的,死缓是在缓刑期间,如再次触犯刑法,则执行死刑,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才是在监外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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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发现漏罪,会被收监。《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第七十条【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被判缓刑,不到社区矫正机关报到的,由县级司法局应当给予警告如果超过一个月仍不报到的,由司法局提请法院撤销缓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的,会被收监执行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 (一)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二)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 (三)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四)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 (六)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 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进行社区矫正。如果本法第七十七条没有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予执行,并公开宣告。缓刑不能离开原判刑罚独立存在,所以缓刑结束时间是考验期结束时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前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决定执行的刑罚将被监禁执行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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