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证放弃继承权,需要当事人到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申请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和申请书。公证处受理后,经过调查和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一...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若继承人未在前述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放弃表示的,视为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1.如果第三顺位死亡将由第四顺位继承,没有代位继承的规定 2.根据《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中,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 3.具体而言,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 (1)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2)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3)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4)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放弃继承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由放弃的一方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8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461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