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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户口本信息,与其实际婚姻状况不一致的,不影响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其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只要写明不一致的原因即可。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
可以。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意见》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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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上写未婚,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在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无误之后,可以办理离婚手续。《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户口簿显示未婚,确认办理结婚证的可以离婚;协议离婚的,只要夫妻自愿离婚,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后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因此,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与实际不一致的,由当事人书面声明即可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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