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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退休手续?申请办理退休须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由本人提出申请(集体委托存档的须持委托存档单位介绍信),并提交相关材料。 北京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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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退休程序: 1、对符合国家定退休条件的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符合退休条件时,立即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等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审批。 二、下列情形下,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批: (一)经有关部门批准依法关闭。破产企业按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二)因病或者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请退休的,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意见后,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三)根据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申请退休的,企业应当将其档案提交当地劳动部门初审后,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四)个体劳动者在符合享受养老待遇条件的当月,应持身份证、基本养老保险费手册等证件向当地劳动部门社保机构提出申请,经核实后方可办理退休手续。
关于劳动者退休时,用人单位尚未缴足社保。社保补缴时效: 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3、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关于劳动者退休时,用人单位尚未缴足社保。社保补缴时效: 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3、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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