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国家发布动员令以后,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军事机关,必须迅速实施动员:(一)现役军人停止退出现役,休假、探亲的军人必须立即归队;(二)预备役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过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未被征集服现役的,办理士兵预备役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65人已浏览
457人已浏览
512人已浏览
8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