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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手段,不能保证程序的科学、公正、合法,那么法律的实体上的意义也就会荡然无存。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在司法鉴定制度中,当...
不一定。上述只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作出的初步判断,但是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建议直接电话与我联系,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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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决程序: 首先,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然后缴纳鉴定费用;接着受理案件并立案;在作出鉴定结论后,需书面通知鉴定结果。司法鉴定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或专业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给出鉴定意见的活动。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利用科学技术或专业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给出鉴定意见的活动。 而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进行司法鉴定活动时,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并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1、法医鉴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委托的鉴定。县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的,须委托县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初次鉴定,不得越权鉴定。 2、委托鉴定由办案单位进行,不授理以个人名义委托的法医学鉴定。 3、委托法医鉴定前,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准备充分的鉴定材料,交由法医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案件受伤当事人应配合办案单位提供病历资料、检查报告单、影像诊断资料(X片、CT等)等鉴定资料。 4、法医应当对被鉴定人进行人身检查,可以要求补充鉴定材料,有确定鉴定时机的义务。委托单位和被鉴定人应当配合法医鉴定。 5、对行动能力严重受限的被鉴定人,办案单位和法医可以到被鉴定人所处的地点进行人身检查。 6、办案单位或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理由不足、不全面、发现新的材料以及解答新问题,可以由办案单位委托原作出鉴定的法医进行补充鉴定。 7、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有异议,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重新鉴定。
可以协商解决,不行的话,那么可以到你当地的劳动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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