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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名下房产离婚夫妻不可以分割。儿女名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双方孩子的,而不是夫妻。 夫妻离婚只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有分割的权利,对于子女的财产...
现实中,很多父母买了房,会将房产登记在儿女的名下,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就成了问题。儿女名下房产夫妻离婚能要求分割吗离婚案件,确定了子女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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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之间有约定的话,依照约定办。没有约定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但是,属于子女名下的房产,依法属于子女所有,夫妻离婚时是不可以分割的。除非经过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子女同意,办理好赠予给父母亲的手续后,才能分割。
一、儿女名下房产夫妻离婚能分割吗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孩子的,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的真实权属情况和登记状况不一致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即视为房产的所有人,该房产也就不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另外,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是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不涉及子女名下财产的分割。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离婚夫妻双方哪一方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就可以和孩子共同生活在这套房子里。二、子女抚养费确定的依据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人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 (2)无固定收人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人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可见,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出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儿女名下的房产夫妻离婚时是没有权利进行分割的,但是取的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与孩子共同生活在房子里。离婚时,子女抚养费要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在争夺子女抚养权或争取子女抚养费方面遇到问题,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的专业律师。
一、子女名下的房产夫妻离婚时可以分割吗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孩子的,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的真实权属情况和登记状况不一致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即视为房产的所有人,该房产也就不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另外,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是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不涉及子女名下财产的分割。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离婚夫妻双方哪一方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就可以和孩子共同生活在这套房子里。二、子女抚养费确定的依据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人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 (2)无固定收人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人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可见,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出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不管是否由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产,只要该房产是登记在子女名下的,那就应该认为属于子女所有的房产。因此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对于子女名下的房产,这个情况下是不可以要求作出分割的。另外,要是子女尚未成年的话,离婚夫妻还需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一并作出处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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