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登记、报告等管理制度的,由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
拒绝、阻碍卫生和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行政部门给予批评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妊娠的妇女,因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不批准再生育。已发放再生育服务证的,由发放再生育服务证的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收回。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依法办事,文明执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有关行政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经常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指导工作,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3人已浏览
255人已浏览
656人已浏览
7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