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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程序如下: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做宣传、解释工作; ...
一、房屋拆迁补偿流程(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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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4、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如当地规定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的,从其规定。
房屋拆迁程序具体有:制定房屋征收年度计划;提出拆迁申请,审核相关材料;确定拆迁范围,明确实施单位;发布拆迁预告,告知停办手续;拨付工作经费,组织房屋登记;交付拆迁款,动土开工。
1、接受建设部门的委托,建设部门全面委托拆迁实施部门实施拆迁2、在拆迁范围内调查.触底3、制定拆迁计划.方案,制定拆迁预算4、按规定委托评价部门进行评价5、与建设部门申请拆迁许可证6、拆迁公告7、召开拆迁动员会,在拆迁地区设立现场咨询点8、发出拆迁通知书,与评价部门发出土地评价通知书9、实施部门和评价部门进行实际操作的10.评价部门发行评价报告书,送达被拆迁人11、拆迁实施部门根据评价部门和拆迁申请书的相关资料,与拆迁部门签订合同,对拆迁部门进行拆迁协议的2、拆迁部门进行评价部门的实施协议10.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17、帮助被拆除的人减免住宅所有权登记中的权利税等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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