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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
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在离婚时,可由夫妻双方对财产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照顾无过错方,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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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而不是多分财产。只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出售或者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出售或者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才能少分或者不分。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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