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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与担保相关的诈骗非常多,各担保公司频繁发出声明,指出被骗子冒用名义进行诈骗,提示公众防范,绝大多数都与办卡或贷款诈骗有关。注意,凡异地办...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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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跑路了,这笔贷款你就有义务偿还,如果不是绝对信得过的朋友,这样的担保还是慎重点吧
那就是一个形式上的要求。现在也都不收现金保费了,不存在代理人贪污,需要担保人连带承担责任的问题了。而且只要代理人不贪污促销礼品,也没什么事。再说那些礼品也不值多少钱。
不需要承担的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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