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盗窃他人信用卡透支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

2022-10-16
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肯定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所谓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包括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自己使用该信用卡的,也包括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交给同伙或朋友使用该信用卡的。 虽然我国《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26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盗窃信用卡后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有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的目的。是否有诈骗财物的目的,是区分本罪与一般由于过失或其他原因,本罪的判刑也会比较重。 但是盗窃他人信用卡并透支的行为,既是盗窃罪,也是信用卡诈骗罪,且应两罪并罚。具体参照第三个法条。 1、法条性质 ( 1)本款规定既有注意规定的性质:盗窃信用卡后到自动取款机上取钱的,本身就构成盗窃罪。 ( 2)本款规定又有拟制规定的性质:盗窃信用卡后到银行柜台取钱或者去商场等刷卡消费的,其行为本身是信用卡诈骗的行为,但根据本款规定,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 2、仅限于他人的真实有效的信用卡 ( 1)盗窃伪造或作废的信用卡并对自然人使用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 2)盗窃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在ATM机上使用的,成立盗窃罪,直接适用盗窃罪的规定。 ( 3)行为人以为是真实有效的信用卡而盗窃并对自然人使用,但客观上使用的是伪造的信用卡的,属于抽象事实认识错误,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3、数罪并罚 盗窃并使用信用卡后又恶意透支(对人使用)的,应按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实行数罪并罚。 4、共犯问题 明知是他人盗窃的信用卡而使用的,成立盗窃罪的共犯。以为是他人捡拾的信用卡而对人使用,属于抽象事实认识错误,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5、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盗窃了他人真实有效的信用卡但并不使用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也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