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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进行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提交书面报告时,应当同时附送下列文件...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书未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及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的;(二)同一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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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二)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三)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四)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五)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七)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八)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九)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照、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原则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原则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半个工作日。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公共停车场、园林绿化、照明等项目;(二)非经营性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以及社会福利设施等项目;(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四)写字楼等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五)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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