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三条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候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当然不能享有此项权利。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所谓言论自由,是公民以言语表达意思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以文字、音响、绘画等形式出版作品,向社会表达思想的自由;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一定宗旨组成某种社会组织的自由;集会自由和游行、示威自由,都是公民表达自己见解和意愿的自由,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
我们经常听到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等这样的话,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那么剥夺政治权利情形有哪些。
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毒品、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罪犯,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终身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外,根据附加的主要刑罚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五十五条至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可以分为定期和终身,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控制期限,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2、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者单独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3、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终身剥夺政治权利。4、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