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口头传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为查明案情,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讯问或者询问的法律措施。符合法律规定的口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可以。 警察传唤或拘留违法犯罪嫌疑人,一般情况下,应当首先出示警察证件,表明自己的身份,并向被抓捕的人,出示传唤证或拘留证。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口头传唤,不需要书面的手续(传唤证或拘留证),事后可以补办相关的手续。 《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规定情形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传唤后必须使用讯问笔录、而不能使用询问笔录。对证人或不明确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适用刑事传唤。 符合法律规定的口头传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现场发现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 2、人民警察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拘传和传唤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行为,拘传是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拘传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传唤就是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刑事案件可以口头传唤犯罪嫌疑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传唤、拘留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果案件特别重要和复杂,需要采取拘留和逮捕措施,传唤和拘留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47人已浏览
361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