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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统征后,现占地,以现在的值计量吗?另宅基地要赔偿吗?自留地怎样赔偿

2022-07-04
土地赔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限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量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量 3.征用柴山、滩地、池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量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赔偿准则计量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予以赔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通常不予赔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赔偿费 1.青苗赔偿费,通常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量能收获的不予赔偿。多年生经济林木,能够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予以合赔付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予以合赔付偿违规建筑物和开始商量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赔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事实上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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