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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当年没有计提折旧,如果已达到的税法规定最低年限的,汇算清缴不要做纳税调整。少于税法规定最低年限的,需要调整。 2、企业所得税法实...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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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也就意味着不再计提折旧,而是作为费用和粗粒;如果确认为固定资产,那仍然适用“本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原则。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出自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其可关注两点:1、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2、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第一句话,明确了该资产仍是企业核算的固定资产而不是低值易耗品或者直接进费用的办公用品,第二句话明确了不用分年度计算折旧而不是不再计算折旧。也就是说这两句话的关键几个字,限定了范围。因而个人的理解是,这类资产仍然按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定的几个要素来进行判定是否属于固定资产,不应因5000元的价格对固定资产的判定产生实质影响;另外对于判定为属于固定资产的资产,仍然采用计提折旧的方式计入成本费用。举个例子:企业2014年2月购入电脑一台,价值4800元,企业按照准则判定其属于固定资产,则其分录为:借:固定资产-原值4800贷:银行存款4800借: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科目)4800贷:累计折旧4800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不需要折旧计提。对于租入方来说,租入设备不视同自有固定资产,不按月计提折旧,没付款就冲减利润,其有偿使用方式是支付租金,期满将设备退还给出租方,租金按月预提到期一次性列为费用更为有利,能实现相对节税。《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不需要折旧计提。对于租入方来说,租入设备不视同自有固定资产,不按月计提折旧,没付款就冲减利润,其有偿使用方式是支付租金,期满将设备退还给出租方,租金按月预提到期一次性列为费用更为有利,能实现相对节税。《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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