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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病原体检查,可以明确病原体。以下情况属于医院感染:1。无明显潜伏期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的潜伏期感染,自入...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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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陈述内容不全,无法判断感染是何时出现的,术后第二天病人出现呼吸困难,不排除心脏功能不好或肺部感染问题,第三天患者出现心脏功能不全问题。但从胸部感染,胸腔积液及电解质紊乱问题,至少说明,医生对病人认识不足,处置不但,延误救治。存在过错,但应结合病历和病情具体情况综合判定。建议及时复印并封存病历后,带上相关病历联系我进一步分析。
你可以向医院负责处理医院事故的部门反映,他们会请相关方面的专家鉴定,在医务部领导主持下他们会讨论研究你反映的情况然后投票决定到底医院到底有没有责任,按照你的说法来看,医院承担全部责任的话,会对你有所补偿的。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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