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哺乳期内离婚法院驳回诉求

2022-10-20
哺乳期内离婚法院驳回诉求法律规定女方在分娩后1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家住西山的小陈生完孩子才3个月,丈夫刘某就提出离婚。近日,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护了小陈的合法权益,驳回了刘某的离婚诉求。2008年9月,丈夫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称,他和妻子小陈于2003年经人介绍相识,于2004年登记结婚,并生有一个女儿,但此后的婚姻生活中,双方感情一直不好。他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女儿跟他生活,小陈每月支付100元养育费,直至孩子独立生活。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与小陈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且双方均表示愿意离婚,故支持了刘某的离婚诉求,但将小陈支付的抚育费降为每月50元。一审判决下达后,小陈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查明,小陈在2008年6月又生有一子,丈夫刘某提起离婚诉讼时,妻子小陈尚在哺乳期。一审时,刘某有意隐瞒了这一事实,而小陈也因精神恍惚未能及时提及此事,以至一审法院作出了上诉判决。据此,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刘某的离婚诉求。法规链接:《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分娩后一年内”的含义:所谓分娩,是指胎儿脱离母体作为独立存在的个体的这段时期,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实,无论婴儿是否活着出生,也不论出生后是否死亡,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